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《2025年相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》(第二期),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三黄鸡蛋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陈似芹南北货摊销售的三黄鸡蛋,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当事人购进该批次鸡蛋13.5公斤,至案发,已全部销售,共计货值金额162元,违法所得162元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二、砀山梨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相城区太平优果水果店销售的砀山梨,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砀山梨18.5公斤,至案发,已全部销售,共计货值金额123.95元,违法所得123.95元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三、上海青(普通白菜)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相城区太平零零后贸易商行(个体工商户)销售的上海青(普通白菜),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当事人购进该批次上海青(普通白菜)12筐,一筐大概20斤,至案发,已全部售完,共计货值金额379.2元,违法所得379.2元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四、腊鸡腿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相城区太平浙江武义福润家超市金澄加盟店(个体工商户)销售的腊鸡腿,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当事人购进该批次腊鸡腿10箱(每箱约5公斤),至案发,已全部售完,共计货值金额1780元,违法所得1780元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五、香蕉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相城区太平浙江武义福润家超市金澄加盟店(个体工商户)销售的香蕉,噻虫胺、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当事人购进该批次香蕉4箱(每箱9公斤),至案发,已全部售完,共计货值金额214.56元,违法所得214.56元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六、大葱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相城区太平和美生鲜店销售的大葱,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当事人购进该批次大葱10公斤,至案发,已全部售完,共计货值金额70元,违法所得70元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七、大葱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相城区太平惠金澄生活超市店销售的大葱,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当事人购进该批次大葱约12.5公斤,至案发,已全部售完,共计货值金额100元,违法所得100元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八、黄豆芽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苏州秘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铁圆融分公司使用的黄豆芽,6-苄基腺嘌呤(6-BA)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当事人购进该批次黄豆芽10公斤,当事人使用黄豆芽制作菜品销售,不单独销售。因此无法单独计算黄豆芽的货值金额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九、赣南脐橙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相城区阳澄湖镇蜜糖优品水果店(个体工商户)销售的赣南脐橙,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当事人购进脐橙37.5公斤,至案发,已全部销售,违法所得18.63元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十、白萝卜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苏州市相城区望亭农贸市场于正清蔬菜摊销售的白萝卜,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当事人购进该批次白萝卜7.5千克,至案发,已全部销售,共计货值金额15元,违法所得15元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十一、洋鸡蛋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苏州市相城区望亭农贸市场素珍禽蛋摊销售的洋鸡蛋,地美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风险控制情况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,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经查,当事人购进该批次洋鸡蛋5箱,至案发,已全部销售,共计货值金额795元,违法所得795元。
(三)核查处置情况。当事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,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。
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7月